索引号 370405/2022-1747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7-07-06 发布日期 2017-07-06
发文机关 泥沟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泥政发〔2017〕68号 有效性 有效

泥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持续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隐患
“大快严”集中行动的方案
泥政发〔2017〕68号


各村,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鲁化安转办发〔2017〕1号和台化安转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大快严”集中行动总抓手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决定从今年6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化工产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遏制事故发生为重点,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危化品转型升级三年计划有效衔接,重点突出化工生产和危化品存储、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将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提纲挈领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执法监察,努力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我镇辖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类从业行为,主要是各加油站点、液化气站等。

三、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有效推动该行动深入开展。经委部门负责化工企业(不包括危化品企业)监督检查和油气输送管道的执法检查。派出所负责化工企业消防、硝酸铵等剧毒危化品的执法检查。交警三中队负责道路危化品运输的执法检查。环保所负责危化品废弃处置和化工危险废物经营的执法检查。市场监管所负责化工市场、化工特种设备等的执法检查。安监办负责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执法检查。城建办负责液化气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各管区、各村负责排查非法私营加油站点,同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协助镇领导小组依法取缔。各部门要精准发力,持续抓好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各项许可制度。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加油站、液化气站经营、运输、使用等许可证件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对无证经营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立即关停无相关证照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

(三)从业人员资格。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市级、区级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二是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三是特种作业人员依照规定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四)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在安全生产许可、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逐一登记建档,采取措施,加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五)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生产安全预警机制,要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加油站、液化气站要根据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7月6日-7月10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现有加油站、液化气站,责令其自查自改,同时全面排查非法经营的化工企业。

第二阶段:2017年7月11日-9月30日,镇安监办联合交警三中队、城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对非法违规经营的企业,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第三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作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予以相应处罚。对企业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从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

第四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回头看”,达不到整治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推进集中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宣传总结等职能,强化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加大督导暗访、挂牌督办、新闻曝光、宣传通报工作力度,确保集中行动力度不减,态势不变,工作持续深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行业监管职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工作小组,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信息统计制度、新闻宣传制度、举报受理跟踪制度、暗查暗访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调度情况,总结创新经验,加强督导检查。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

(四)强化考核问责。有关部门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力度,对典型事故将约谈有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瞒报谎报事故、抗拒执法等行为的有关企业单位,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将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


泥沟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