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4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8-09-03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发文机关 | 张山子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张政发〔2018〕4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张政发〔2018〕40号
镇直,双管单位,各村,各企业,各社会组织: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8〕97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枣政字〔2018〕22号)和《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台政字【2018】6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镇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泥沟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摸清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模、布局和效益,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意义。这次普查既要查清查全纷繁复杂的二、三产业发展状况,确保不瞒不漏;又要查准查实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发展效果,确保不重不虚。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物质保障,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二、准确把握第四次经济普查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这次经济普查主要有四个方面新挑战:一是单位数量明显增多。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广数量大。二是普查内容明显增加。此次普查方案增加了企业(单位)资产负债、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和规模以下单位经济方面的核算指标,同时还增加了反映“四新经济”、文化创意、体育产业、医养健康等内容,普查登记要求有了较大提高。三是普查难度明显增大。服务业单位数量多、变化快,城市经济特征明显,大量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分布在城镇及各村住户之中且变化频繁。四是登记要求明显提高。这次普查由普查员使用PAD现场逐户对普查对象进行地理信息定位,对基本信息和经济指标进行录入与审核,由普查对象电子签名后在线上传,对普查员专业技术要求显著提高。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提前谋划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措施明确、普查任务与工作力量匹配,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
三、全面掌握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泥沟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切实加强普查的组织实施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泥沟镇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有关单位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宣传报道站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的事项,由重点项目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保障和表彰方面的事项,由组织办和人社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事项,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和招商局等单位负责和协调;涉及规下工业方面的事项,由经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来料加工和电子商务的事项,由来料加工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旅服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方面的事项,由旅服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方面的事项,由教委负责和协调;涉及科技方面的事项,由科技站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和物业配合方面的事项,由城建城管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产业方面的事项,由文化站负责和协调;涉及卫生方面的事项,由卫计服务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地理信息资料共享和技术支撑方面的事项,由国土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场监管所和税务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组织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基层自治组织名录以及相关地名地址信息方面的事项,由民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事项,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利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服务经济普查工作的事项,由综治办协调;涉及银行、保险等方面的事项,由农商行和邮储银行负责和协调;涉及邮政方面的事项,由邮政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人员集中办公场所方面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好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提高普查工作质量
(一)依法规范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行全程质量管理,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信用互认。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普查,如实组织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打造现代普查,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依托电子地理信息,全面建立完善电子普查区地图。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建立健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完善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充分利用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资源和渠道,向管理对象宣传经济普查方案和普查结果在服务宏观管理与微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张山子镇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附件
张山子镇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作伟张山子镇党委书记
关继元张山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成军(东点点长)
颜大同(西点点长)
刘慎亮(南点点长)
于后远(北点点长)
王利(后孟点点长)
康保辉(山前点点长)
成 员:赵玉标李连东 王 坤褚克玲刘莉莉于华潘远平曹美荣李长征武艳丁李会李茂水丁业超孔令平马安秀杜伟龚义环潘丽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李茂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文件文字版:
张政发【2018】40号.doc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6611582 举报邮箱:tezxxzx@zz.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