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45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成文日期 2017-10-09 发布日期 2017-10-09
发文机关 张山子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17]56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山子镇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制度》的通知

张政发[2017]56号


各点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镇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镇安委会制定了《张山子镇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2017109


张山子镇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分析研判我镇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查找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安委会在党的十九大期间应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按各自监管职能每天对安全生产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镇安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判。

第四条会商研判会议主要对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全面详尽的分析,掌握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第五条党的十九大期间,镇安委会可根据工作重点随时召集相关点村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专题会商,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督导安排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六条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各点村及各专业检查小组也应建立相应的会商研判制度,对本镇街、本专业检查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党的十九大期间,各点村、各专业检查小组所管的行业领域发生影响稳定的安全生产情况,在先期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镇安委会报告。

第八条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度。

第九条  10月份开始至党的十九大结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零报告”制度要求,每天14时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一次当日情况,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第十条各点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镇安委会办公室对接工作。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党的十九大闭幕终止。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山子镇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制度》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