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4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发文机关 | 张山子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张发〔2021〕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印发《张山子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实施
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张发〔2021〕45号
各工作点、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张山子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山子镇委员会
张山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张山子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增收计划成果,推动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打赢“破十攀百”攻坚战(即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面突破10万元、奋力攀登百万元),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台儿庄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2021—2023年)》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以集体经济后进村清零、经济强村倍增为主要内容的三年计划,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长,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保障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因时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制定“一村一方案”,分类实施,具体指导。
2.坚持村级主体、市场主导。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不断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决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3.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培树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集体经济强村。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实现点上开花、面上结果。
4.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力度,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共同推进,加速形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合力。
5.坚持底线思维、着眼长远。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注重保护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合理推进空间开发和功能布局,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1.完成集体经济后进村消减计划。到2023年底,全面消除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
2.完成集体经济强村倍增计划。到2023年底,集体收入20万元、50万元以上的村分别比2020年翻一番,发展一批集体收入百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使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积累逐年增加,能够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和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举措
1.培育特色产业。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的格局,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依托甜桃、水稻等优势农产品,引导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电商公司等加强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扩大电商销售,实现村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双增收”。着力打造“三区三线”的农业发展布局,即:北部伊运沿线的水稻种植、观光农业示范区;中部206国道、台利路沿线的苗木花卉繁育、中药材种植加工、粮食生产功能区;南部山区的甜桃干鲜果种植、生态功能区,走出一条符合具有张山子特色的农业发展路径,示范带动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化、产业化。借势美丽乡村建设,把乡村山水、人文、农业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等促进集体增收。
2.探索“飞地经济”。打破地域界限,以镇为主导,统筹资源、统一调配、精准施策,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联村异地发展“飞地经济”模式。采取“土地+资金”“强村+弱村”等形式,引导村集体将资源集聚至飞地项目,让原来的“单打独斗、分散资源、粗放式管理”变身为“抱团联建、投资股本、市场化运行”,通过异地置业、合作经营等,由多个村集体共同出资入股,镇集中规划建设标准厂房、产业园区等,按一定金额出租给入驻企业,再按照相关投资比例分配租金收益。同时,鼓励村级组织招引企业落户产业园,入驻企业税收按地方留存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各村。
3.做活“边角经济”。引导村集体将耕地排灌渠、生产路、村庄道路排水渠两侧,闲置荒地和房前屋后的闲散土地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在册,整合“企业(种植大户)+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群众”多方优势资源,由企业(种植大户)提供种苗供应和技术指导,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群众以劳动力入股,建立“订单收购+利益共享”模式,合作发展果品、药材、苗木、花卉等产业。通过多方参与、股份合作,实现参与各方共建共赢,把家门口闲置闲散的“犄角旮旯”变成集体资产增值、群众增收的“聚宝盆”。
4.发展“光伏经济”。积极招引国内大型光伏企业,兴建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光伏经济”,发挥光伏产业对集体经济的带动作用。鼓励村集体结合土地综合整理开发,依托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采矿塌陷区、办公用房屋顶等闲置空间,与光伏企业开展合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分红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探索“光伏+”多元发展模式,推进清洁能源与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等融合发展。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农村屋顶资源,实现村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双增收”。
5.开展百企联百村行动。根据坚持以工补农、工农互促,探索开展企业联村活动。重点面向全镇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与市、区筛选出的一批经营规模大、示范带动强、品牌形象好的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开展为期三年的结对帮联,帮理思路、帮上项目、帮促发展。通过村集体与企业合作开展经营项目,引导集体以土地、劳动力、矿产等资源入股,变资源为资本,发挥企业资金和人才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以组织联建为引领、产业联育为支撑,统筹推进人才联培、文化联动、环境联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6.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继续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这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引导村党组织借鉴项目优、发展快、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模式与经验,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采取“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形式,领办和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通过农村外出优秀人才回引、村党组织书记体悟实训,加强技术型、开创型、管理型人才培育,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管理运营,提升领办质效。在建章立制、政策扶持、跟踪培育、示范带动上下功夫,力争三年内在全镇范围打造一批明星示范社,为全镇面上推广提供典型经验。
7.强化“三资”管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管好现有农村存量资产,实行“市场+公益”运行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网上平台,推动农村“三资”在线交易,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产权抵押、资产评估、产品推介、集体资产处置等线上服务,提高农村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对闲置、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会堂、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引导村集体“腾笼换鸟”,采取资产发包、租赁经营、公开拍卖或自主开发等方式盘活。抓住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契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行动,厘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归属,纳入村集体账内统一管理;集中清理回收长期被侵占霸占、合同显失公平、发包不规范的各类集体资产资源,进一步摸清家底、登记造册,实行动态有效监管,防止集体资产“跑冒滴漏”,发挥集体资产最大效益。
8.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工业化思路抓农业产业化,抓住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围绕做大做强高质高效农业,引进、培育和发展壮大一批高端农业龙头项目,带动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借鉴“植物工厂”模式,培育发展高端设施农业,加快创建形成北部伊运沿线的水稻种植区、中部206国道中药材种植加工区、南部山区甜桃种植区的片区发展路径,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强镇。
9.成立强村公司。鼓励薄弱村联合成立强村公司,承担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提供农业生产、劳务等配套服务,实现村集体增收。或者由镇探索成立强村公司,针对镇域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吸引薄弱村劳务合作社提供劳务服务,从而增加村集体收入。在农业生产服务方面,可以指导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围绕农业生产需求,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扶持成立各类农业生产服务站。在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科技指导、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等方面,为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提供有偿微利服务,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集体创收。在劳务服务方面,可以鼓励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劳务服务队或劳务中介公司。组织村内富余劳动力,以劳务承包等方式承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环境保洁、镇村绿化、企业后勤、仓储物流、家政服务等工作,收取一定中介服务费,形成集体经济稳定收入来源。
10.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对村民自愿、依法有偿退出的宅基地,以及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本村农民安置、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用地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增加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对结余指标优先安排本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对于无项目用地和预留发展用地需求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同意后,可在镇域内调剂使用,同时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所得收益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实施步骤
“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自2021年8月开始,至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各工作点、行政村、镇直各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底前)
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摸清辖区每一个村的区位特点、资源类型、资产状况、制约因素、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逐村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3年11月底)
1.镇、村结合实际,研究实施项目,巩固和发展项目实体,落实推进措施。
2.镇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做好指导服务,及时与上级对口单位对接,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3.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4.每年11月底前,组织“回头看”,总结成效和经验。同时,要对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前景进行分析预判,防止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出现大起大落,甚至返零负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2023年,每年12月底前)
1.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每年结合村党组织任期目标管理考核,迎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上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2.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荐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总结、发掘、选树、宣传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巩固提升发展成果,推动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围绕“扶持弱村、壮大强村”多出实招硬招,逐村指导制定“一村多策”增收计划,明确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情况,层层压实责任。
2.强化部门联动。镇组织办要加强统筹谋划,扎实协调推进,抓好工作落实;农业推广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帮助村集体选准产业、找对项目;镇财政所、经管站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镇直各部门要立足职能、全力配合,镇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靠上指导、督促推进,共同营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环境。
3.强化考核激励。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列为“一把手”工程,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待遇同集体收入相挂钩的考评制度,落实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量奖、保持奖,持续扩大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覆盖面,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4.强化典型宣传。及时发现、总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做法,提炼推广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经验,选树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客户端等平台载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营造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使全镇上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示范带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附件:
1.张山子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张山子镇村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后进村消减计划任务分解表
3.张山子镇村集体经济强村倍增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张山子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孙华庆 党委书记
副组长:
谢宝东 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侯 跃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姬瑞雪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刘慎亮 农业推广办公室主任
周庆刚 经管站站长
陈丽娜 组织办主任
张友军 司法所所长
张志超 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谢宝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跃、姬瑞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附件2
全区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后进村消减计划任务分解表
镇街 |
2020年底数量 |
消减目标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张山子镇 |
14 |
5 |
5 |
4 |
附件3
张山子镇集体经济强村倍增计划任务分解表
镇街 |
行政村 数量 |
集体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含50万元以上) |
集体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 | ||||||||||||||
2020年底 |
2021年目标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2020年底 |
2021年目标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张山子镇 |
46 |
15 |
32.6% |
18 |
39.1% |
21 |
45.7% |
25 |
54.3% |
3 |
6.5% |
5 |
10.9% |
7 |
15.2% |
8 |
17.4%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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