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377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_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1-05 发布日期 2017-01-05
发文机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经信字〔2017〕2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台经信字〔2017〕2号


区节能办、区三电办、局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编制了《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5日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 号)、《台儿庄区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细则》(台安发〔2017〕10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台经信党字〔2017〕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经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台经信党字〔2017〕3号》及今年我局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

二、考核范围。

局各科室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考核时间。年底前对局各科室和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采取自查、随机抽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各科室和各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2.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局各科室监管职责和各相关企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综合考评。考核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进行考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纳入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优秀的,我局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年度评奖等。

附件:《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附件: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总分80分)


考  核  指  标

考  核  办  法

1.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行政正职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基层单位、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10分)。

查阅相关资料。行政正职召开专门会议,听取、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少于2次的,扣5分;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少于2次的,扣5分;未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内设部门及行业、基层、企业的,每处扣2分;责任制检查、考核、奖励记录不全的,每处扣2分;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近五年平均数的,扣5分。

2.组织开展考核范围内船舶修造行业、国防民爆器材企业(下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及时制定船舶修造和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导方案,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责任,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年内完成隐患整治工作任务(15分)。

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未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5分;未制定隐患排查指导方案的,扣3分;未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账的,扣3分;未定期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扣3分;未按要求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检查的,每少一次扣3分;考核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未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每处扣3分。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根据行业特点,结合 “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开展安全宣教,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和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和政务信息。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组织推进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5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未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宣传计划教育计划的,扣3分;安全宣传活动未深入到企业、基层单位的,每处扣3分;未组织参加全区性的大型主题安全活动的,扣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3分;未组织对船舶修造企业、国防民爆器材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年中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每处扣3分;政务信息未达规定要求的,扣5分。

未制定民爆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的,扣5分;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5分。

4.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发生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后及时参与救援,防范事故进一步扩大;民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编制、评审、演练、备案。

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建立健全事故企业通报制度(15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没有制订应急预案的,发现一处扣3分;有预案但没有演练的,扣5分;预案制定后未及时修订的,每处扣2分;未有效参与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导致事故伤亡和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扣5分;考核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编制、评审、演练、备案的,每处扣2分。

上报事故不及时、不准确的,每发生1次,扣5分;瞒报、漏报事故的,每次扣5分;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未落实的,每例扣3分;未建立健全落实事故企业通报制度的,扣3分。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认真部署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督促考核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0分)。

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未按要求明确安全机构,落实专职或兼职监管人员的,扣3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不落实或不能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扣5分;未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的分别扣3分;未对考核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督促检查的,扣3分;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不全的,每处扣2分。

6、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加强安全生行业管理;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召开事故现场会议。(15分)

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未及时制定打非治违方案的,扣5分;未有效组织“打非治违”行动的,扣5分;未及时报送打非治违数据及材料的,扣5分;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不规范的,扣5分;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及时召开事故现场会议的,扣5分。

7、否决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

(1)危险化学品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的。

(2)消防、民爆行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的。

(3)其他行业发生1起一次死亡2人(含2人)以上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以及应急处置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考核加分:查阅相关经验材料、表彰文件和领导批示,实地考察相关工作成果,对安全生产创新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化工作等方面工作在全区领先的,给予适当的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