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373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_其他
成文日期 2016-08-01 发布日期 2016-08-01
发文机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经信字〔2016〕36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经信局加快推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经信字〔2016〕36号


局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办发〔2016〕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台安办发〔2016〕57号)文件要求,结合台儿庄区经信系统实际,制定《台儿庄区经信局加快推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儿庄区经信局加快推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办发〔2016〕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台安办发〔2016〕57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台儿庄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举措和断然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全局及管辖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建设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两个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政府引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实现信息化管控,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动员部署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两个体系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局各科室和相关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学习同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先进的经验做法,排查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排查消除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加强两个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管控立足于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发动全体员工深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风险活动,形成风险管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组织风险预判

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季节性特点,深刻吸取和反思外地事故及以往发生事故的教训,采取调研商谈、第三方参与、专家论证等形式,自下而上、举一反三地分析事故原因,找准安全风险,实施超前预判。

1、企业预判。企业组织安全、管理、技术、生产、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预判本单位生产系统和附属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对排查和预判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化学物、噪声、电离辐射等有害因素),并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2、行业预判。局各科室针对以往发生事故的规律、外地同行业领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本行业领域、管辖企业预判情况,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对本行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

3、城市风险预判。局各科室,通过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力量,对焚烧发电、高危企业等风险源进行预判,对风险源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科学评估、及时预警,并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并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隐患及时消除。

1、企业层面:

(1)明确管控措施。针对预判的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到企业的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3)排查消除隐患。企业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4)加强应急管理。企业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风险、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5)防控职业危害。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依法组织接害人员进行健康监护。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6)建立“一企一册”。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利用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电子档案,详细记录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诱发事故类型、安全风险等级、存在隐患情况和管控措施、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属地监管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形成“一企一册”(式样附后)。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补充完善“一企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企一册”管理制度。“一企一册”于2016年9月底前报区经信局备案。

2、政府层面:

(1)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局各科室对预判出的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要紧紧盯住不放,强化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敦促有关作业、施工单位和企业超前防范、落实管控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有关科室对预判出的重大安全风险要研究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对企业风险预判、分级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2)强化城市风险管控。局各科室要全面强化城市运行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管理工作中各方面的安全预防控制网络。要于5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重点部位(如:焚烧发电、高危企业等)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隐患。要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风险源辨识工作,对风险源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科学评估,逐个风险源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做好动态跟踪监管。名册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5月底报区经信局,之后每月中旬做好续报。

(3)做好企业风险点备案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一企一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盖章后,报送区经信局备案。

(四)建立形成标准体系

局各科室和相关企业,系统总结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制定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性的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等文件,在此基础上,整理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便于同类型单位和企业依照进行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标准编制完成后报区经信局。

(五)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在智慧安监网格化和实名制综合监管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两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功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一张网”,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隐患排查治理分系统,监督指导企业利用该系统录入排查治理信息、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企业履行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主体责任。建设风险点信息化管控分系统,采集企业风险点、类别、等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数据,对重大风险点及其重要控制措施的关键参数进行在线实时监测监控。通过系统平台自动汇总,建立风险管控的“一企一册”。

将经信系统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企业情况、企业和城乡公共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源管控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在统一一张GIS地图上集中展示,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监控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及时掌握企业两个体系运行的动态情况,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六)分级开展多种培训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面向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专题培训。编制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抓好师资队伍,采取现场观摩学习、集中培训、上门授课、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等内容的培训,同步进行信息平台工作方法、业务流程、应用系统操作的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深入、广泛的培训,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

(七)全面督促推进工作

1、提高认识。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解决“认不清”、“想不到”问题,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是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局各科室和企业要充分认识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想办法、出实招、求实效,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局各科室和相关企业应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具体督促协调,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建立情况交流、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精准发力,推动落实。各科室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时限,狠抓工作推进。

3、配合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局各科室和标杆企业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各处室的工作协调、业务指导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体系建设工作。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4、专家指导。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两个体系顶层设计、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或工作指南,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5、两个结合。要将两个体系建设与当前全省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将两个体系信息化平台与已经投入使用的“智慧安监网格化实名制综合监管系统”结合起来。

6、严格考核。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式,坚持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切实加强对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中“一票否决”。严厉追究因懒政怠政没有及时发现、管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经信局加快推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