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349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06-12 | 发布日期 | 2017-06-12 |
发文机关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经信字〔2017〕4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经信字〔2017〕49号
各民爆企业:
根据《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科工综[2017]206号)要求,结合台儿庄区民爆行业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台儿庄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儿庄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国防科工办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按照《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科工综[2017]206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发[2107]29号)要求,定于即日起到9月份,在全区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广泛动员各级民爆安全监管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李同道书记、李峰市长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对民爆生产、销售各关键环节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开展期间,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发生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班组、每个车间,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从业人员人文关怀,打造团结协作的职工队伍,维护行业稳定大局。
(三)切实抓好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抓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个关键,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制定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细则》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细则》为指导,加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带动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保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监督检查,利用视频监控回放、查阅台账记录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建设行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持续做好全年,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等重点时段的检查督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台账制度,挂账销号,责任到人,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同时,要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对此前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推动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五)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督促有关民爆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主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风险管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按期完成综合整治目标。
(六)对照全国民爆行业督查报告检查整改。要认真落实2017年4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安全生产座谈会精神,对照《2016年重点省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总结报告》中提出的32项具体问题,逐一自查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未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真正做到查缺补漏,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一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民爆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规定措施,构建科学有效的防控体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做好汛期安全防范。督促各民爆企业扎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员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等基础工作,同时加强汛期防雷、防潮、降温等措施落实,严防生产经营场区洪涝、滑坡等险情引发次生安全事故。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紧盯民爆专用运输车辆、民爆物品装卸车和民爆驾乘人员3个重点进行梳理排查,做到车辆合规、人员合格、运输合法,坚决杜绝专用车辆“带病”上路和驾乘人员违规上岗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熟练掌握各种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做到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切实加强专用仓库安全管理。督促民爆企业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专用仓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科工爆函〔2017〕7号)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保卫,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物账合一,严防被盗或丢失现象发生。
三、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各民爆企业要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人人支持行动、人人参与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各民爆企业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完成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切实措施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攻坚治理阶段(6月1日-9月30日)
此阶段贯穿百日安全行动全过程,与宣传发动阶段、企业自查整改阶段交叉进行,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从快从速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区经信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与“大快严”集中行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督导。
(二)落实工作部署。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以“两个体系”建设标准为主要检查内容,坚持“重典治乱”,强力推进“一重点、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建立会商制度,对各检查中提出的专业方面的争议,迅速启动会商机制,形成统一的会商意见。分级分类梳理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检查成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这一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民爆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开展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部门或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请各企业于6月16日前将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方案,10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经信局安全生产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薛钊 18606378399 邮箱:tzjmw@163.com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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