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316 | 主题分类 | 文化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发文机关 | 邳庄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邳政发〔2020〕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邳庄镇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邳政发〔2020〕1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殡葬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省、市、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部署,根据《枣庄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殡葬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努力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镇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整治殡葬领域存在的大操大办、搭台唱戏、披麻戴孝、二次装棺、木棺入葬、违规土葬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规范殡葬服务和中介行业管理,建立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努力做好本系统承担的整治任务。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确保火化率100%。
一是建立去世人员日上报制度。充分压实各管区、村主体责任,成立各村日巡查小组,形成去世人员日上报制度,确保去世人员情况实时掌控,夯实火化工作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村“两委”、红白理事会的宣传引导和监管教育作用。针对村内出现的丧事,村主要负责人和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第一时间靠上做好服务工作,引导丧属及时火化遗体,协助丧属文明节俭办理丧事。
三是建立火化率通报、约谈制度。镇里将每月对管区、村进行通报, 连续两次被约谈管区、村。由镇纪委负责启动问责程序,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党委政府。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党员干部本人及亲属去世火化后,亲属骨灰未入葬到集思园公益性公墓(小集子村东)或镇级公益性公墓(黄林村东),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镇纪委、组织办、民政所
责任单位:殡改办、各管区、各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二)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革除丧葬陋习。
一是各管区、村按照《枣庄市红白理事会章程》修改完善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进一步细化办理标准、宴请人数、操办流程等。认真贯彻落实《红白理事会管理办法》、《红白理事会办事流程》,加强红白理事会服务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好红白理事会作用,继续推行“四大碗”,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引导群众婚丧俭办、新事新办,促使红白事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的不良现象得以有效遏制。
二是制定殡葬工作失信黑名单制度,定期在各村显要位置公示。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镇纪委约谈管区、村主要负责人,涉及党员干部的,提请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镇纪委、组织办、民政所
责任单位:殡改办、各管区、各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殡葬市场。
民政部门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执法中队、食品安全办、环卫所、国土所等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施行为和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建坟行为。
牵头单位:民政所
责任单位:民政所、殡改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执法中队、食品安全办、环卫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四)规范殡仪管理,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各村要升级完善服务设施,改造服务场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殡葬服务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认真执行民政行业标准,规范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服务流程,坚决打击不规范操作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建立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服务评价制度,实行自愿选择清单式服务。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殡葬服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及时查处,严惩不贷,防止出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
四是要建设红白事集中办事服务场所,推动群众分散办事向集中办事转变,有效为群众解决办理红白事无场所等难题。
牵头单位:民政所
责任单位:殡改办、各管区、各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五)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
加快镇级公益性公墓集思园公墓的(小集子村东)建设进度,严格依据花园式公墓建设标准,打造鲁南标准公墓样板点;同时,规范稻思园公益性公墓(黄林村东)管护,加快提档升级进度。
牵头单位:镇纪委、组织办、民政所
责任单位:殡改办、旗杆管区、燕井管区、小集子村、黄林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六)严格落实市区文件精神,力促殡葬领域党员示范作用发挥。
要求全镇党员干部,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行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4]14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签订承诺书,自觉坚持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自觉实行火葬和生态安
葬、自觉倡树文明节俭婚丧新风。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民政所
责任单位:组织办、殡改办、各管区、各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三、组织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已成立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各管区、村要针对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
(二)部门联动,强化合力。全镇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闻哨速动和各部门工作衔接,确保工作形成无缝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管区、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和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工作要到村入户,使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引导教育群众转变观念,自觉接受、主动参与殡葬整治。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带头做好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镇里将把火化率、大操大办治理情况、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情况等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到 2021 年度村级考核细则,作为村级评先树优、绩效评定重要指标。对于发生乱埋土葬、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懈怠、推诿,造成工作停滞、致使工作成效不佳的,由组织、纪检部门立查立办,强化整改。严格落实管区、村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确保殡葬改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邳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附:邳庄镇移风易俗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邳庄镇移风易俗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恒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慧 人大主席
左建辉 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徐晓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主任
孙中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业斌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 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 亮 副镇长
赵 文 派出所所长
成员:魏明杰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传玲 民政所所长
徐祥国 纪委副书记
张 慧 财政所所长
梁高飞 党政办公室主任
崔文强 殡改办主任
潘岩振 行政执法中队队长、邳庄管区主任
冯现军 赵村管区主任
张 飞 燕子井管区主任
龙宗礼 旗杆管区主任
徐茂利 林业站站长
秦 翠 宣传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杨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邳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文件文字版:
邳政发〔2020〕19号邳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11.28.docx文件PDF版:
邳政发〔2020〕19号邳庄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11.28.pdf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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