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30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04-15 | 发布日期 | 2017-04-15 |
发文机关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住建安字〔2017〕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儿庄区燃气行业安全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住建安字〔2017〕15号
各镇(街)燃气管理办公室、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排查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平稳安全用气,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台儿庄区燃气行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5日
台儿庄区燃气行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5号)要求,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区燃气行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燃气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职业化、专业化”的总要求,继续深入、细致地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加大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加快推进燃气安全治理工作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安全隐患坚持反复查、精细查、不间断查,力争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燃气企业生产运行监管,杜绝或减少违规操作、“带病运行”等不良现象,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各级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燃气行业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违法建设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入户安检及管线巡查进一步加强,液化气站点规范设立流动倒气行为有效制止,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燃气行业安全治理工作由区住建局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市燃气专家对各镇(街)及燃气企业进行抽查。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4月开始至2019年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中旬)。各镇(街)及燃气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里、市、区里决策部署上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要认真开展燃气行业治理动员部署,强化措施,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4月下旬至2018年4月底深入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深化提升)。针对调查摸底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镇(街)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燃气安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区住建局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9月)。各镇(街)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击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燃气行业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城镇燃气各环节的安全风险,严格城镇燃气经营点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落实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样本,督促燃气企业进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对接,尽快实现燃气企业全覆盖,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完善本部门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1、落实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实行燃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完善燃气领域相关管理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和指导燃气企业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本行政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上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资金“四到位”,形成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燃气安全监管体系。
2、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在燃气行业建立起行业监管法制化、安全管理制度化的管理新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燃气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台儿庄区2017年度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检查的程序、内容。重点检查各镇(街)是否落实执行燃气法规政策文件及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划分;是否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与燃气安全有关的燃气规划、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以及宣传培训、事故预防与抢险抢修、应急保障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是否督促燃气企业履行法定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包括制度机构建设,燃气设施保护、维护、运行,隐患排查治理,管线巡检,人员培训和宣传,应急预案及抢修抢险等的职责落实。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对辖区内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梳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争取区级执法部门的支持,申请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及民生的燃气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对其他非法建设经营的燃气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立即关停,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建设、经营。
(五)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将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进行了宣传;是否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是否在全区餐饮场所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是否通过加强管线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等手段,加快推进天然气在餐饮场所推广使用步伐。
(六)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重点检查各镇(街)是否科学规划液化气站点布局,规范设立液化气供应网点;是否对液化气经营企业的场站安全设施、超期气瓶、人员培训及岗位操作流程等进行检查;是否对向无证经营企业、个人销售用于流通液化气的行为进行查处;是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液化气非法违法储存、经营、充装、使用行为。
(七)继续做好户内隐患整改工作。对企业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主要查找小区内管道是否存在锈蚀现象,户内燃气管阀是否锈蚀、灶前阀是否启闭灵活、控制有效、安装规范;管道、设备、仪表是否存在燃气泄漏情况,热水器安装是否履行程序,安装是否正确,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户内是否存在私自改装燃气设施行为;燃气器具和胶管是否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灶具是否带自动熄火装置。
(八)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加大安全宣传投入,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载体,通过进校园、开辟专栏、播放动漫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气法规、燃气安全知识、非法经营燃气和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危害性。是否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邀请燃气、安监、消防等部门专家对燃气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具体举措,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并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区住建局燃热办。同时,报送1名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
(二)高度重视燃气行业安全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于2017年起每季度末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住建局将定期组织对各镇(街)燃气行业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联系人:王铨 电 话:0632-6636186
邮 箱:jsjrrb@163.com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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