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30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06-01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发文机关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住建安字〔2017〕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儿庄区2017年房屋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住建安字〔2017〕20号
各镇(街),开发区,局属相关单位,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现将《台儿庄区2017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
台儿庄区2017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区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定于2017年6月在全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安全生产月”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相结合,与部署启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扎实做好汛期、高温施工,两个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要内容
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同时开展、同步进行。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现场活动。一是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要结合安全检查问题反馈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按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围绕质量安全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会,设立标杆企业。各部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学习标杆企业,施工项目先进的安全管理方式和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作安全展板、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施工项目要通过“两栏一报”、企业网站、播发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广泛宣传。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以飞信平台、“微信圈”发送温馨提示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围绕部门、企业安全职责及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宣传。要按要求认真制作较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PPT,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播发。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应急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和倡议活动。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展台儿庄区建筑施工安全承诺公告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建设、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要面向社会各界和本项目全体员工,公开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义务及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态等事项,设立承诺牌,现场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倡议活动,发放倡议书。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两个体系”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风险点名称、位置、范围,管控程序、应急处置等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水平。二是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依据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督促企业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建立“一企一册”、“ 一项目一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宣传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方式、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六)开展施工现场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区、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快严”、打非治违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部署,对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期间,市、区安委会将成立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现场隐患存在较多的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和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按照市、区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各镇(街)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单位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每一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宣传。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三)考核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不断深入。请各镇(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区住建局安监站。
联系人:黄万祥 联系电话:6636196
电子邮箱:tezajz@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4、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时刻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实施三年治理强化六大工程
9、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儿庄区2017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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