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16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1-19
发文机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住建安字〔2021〕3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今冬明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台住建安字〔2021〕3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住建领域一氧化碳防范工作,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高度重视取暖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熟知防范措施和应急知识;全面排查一氧化碳中毒隐患, 迅速整改发现问题,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文件附件: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