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1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发文机关 | 马兰屯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马政发[2018]2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马兰屯镇关于做好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工作的通知
马政发[2018]21号
镇、村两级河长及相关单位:
根据《枣庄市总河长令第1号》、《马兰屯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马发[2017]40号)、《马兰屯镇河长巡查制度》和省、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工作的有关要求,经镇河长制办公室研究,现就做好我镇2018年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工作通知如下:
我镇河长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村居的共同努力下,河长制工作体系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已全面出台,作为河长巡河这项工作各级高度重视,要求镇、村两级河长按照所负责的河道,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为切实开展好河长巡河工作,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河长巡河方案、起草下发巡河通知、填好巡河记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河长巡河信息报送、巡河照片收集等,每次巡河过程结束后都要将以上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归档备案,并安排专人进行河长巡河资料及巡河信息上报工作。
按照河长巡查制度要求,河长巡河频次高、文字信息要求严,是区对镇(街)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镇、村两级河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上级的安排部署。镇河长制办公室将在每月月底将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情况及资料上报情况等统计汇总报镇总河长。
附件:1、《马兰屯镇河长巡查制度》
2、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河流名录及河长设置表
3、台儿庄区河长巡查记录表
马兰屯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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