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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05-26 发布日期 2017-05-26
发文机关 马兰屯镇 关键词
发文字号 马政发〔2017〕128号 有效性 有效

马兰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成立
河长制办公室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马政发〔2017〕128号


各管区、村(居)、双管单位、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省、市、区、镇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马兰屯镇河长制办公室,现将我镇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情况公布如下:

一、河长制办公室

1.组建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负责处理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镇长兼任。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镇组织办、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国土资源所、镇城建办、镇水利站、镇农技站、镇畜牧站、镇环保所、镇旅服办、镇司法所、镇城管分局、镇招商分局、镇农业办等单位。

2.工作职责。镇河长制办公室在总河长领导下,负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镇级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村级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二、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 苏令坤   镇计生办主任

副主任: 孙  磊  镇水利站长 

孙法全  镇环保所长

郑  刚  镇城建办主任

李  光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  员   王  辉  镇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杨廷亮  镇水利站副站长

左加龙  镇农机站长

李海华  镇科技站长


马兰屯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文件附件:

128关于公布马兰屯镇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