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06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5-22 发布日期 2018-05-22
发文机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城管字〔2018〕18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整改方案

台城管字〔2018〕18号


破解“停车乱象”问题,是改善民生、破解顽疾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持续大力整治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建立健全城区车辆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常态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要求,以整治“乱停车”和缓解“停车难”为切入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及路沿石以上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通过整合路面执法力量、增加停车泊位、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有效消除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问题,切实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区市容环境。

二、工作内容

1、以主城区14条主次干道为重点,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合理施划道路标线和停车泊位。

2、城管委办公室与城区沿街企事业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镇(街)城管分局、区城管局中队按照管理区域与沿街经营商户分别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3、探索“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

4、对城区重点路段实行网格化管理,整治停车乱象。

三、工作措施

(一)城区主次干道及路沿石以上停车位施划复新。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对城区14条主次干道及路沿石以上区域进行现场调研,拿出施划复新道路标线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方案,由区住建局对有停车条件的道路和人行道逐步进行改造,增加停车泊位。主城区重要路段沿街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在节假日期间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

(二)加大措施落实门前五包。以城管委办公室的名义与沿街企事业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城管局与沿街经营商户签订城区门前五包责任书,邳庄、马兰屯、运办属地管理区域由镇(街)城管分局与沿街经营商户分别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沿街各单位自行组织志愿者配合城管队员对门前五包区域协助日常管理,实行周调度、月考核,采取督查、通报、电视曝光的有效奖惩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为更好地维护市容市貌,采取“自治+协治”的治理模式,在商户自觉遵守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同时,城管队员协助商户规范“十乱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逐步实现商户自治。

(三)探索“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实行全域即时执法,对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由区公安交警和区城管局人员进行联合执法,并在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加盖区城管局和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章,告知当事人到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对于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对其进行处罚。

(四)网格化严格管理重点区域。对城区主次干道及路沿石以上区域停车进行网格化管理,中队人员加强巡查,积极规范引导车辆按照车标导向停放车辆,主动摆放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对于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拒不听劝阻的,由巡查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拍照取证,报告直属中队,由中队人员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对其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将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或九十三条对其进行处罚。对路沿石以下停放机动车实时路段违停抓拍,对路沿石以下非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五)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文明办召集妇联、团委、机关党工委等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在城区主要干道组织志愿者统一着装协助中队人员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摆放非机动车、引导机动车、倡导文明出行。同时,建立完善车辆停放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车辆停放治理长效化、精细化,高度重视、层层发动,形成人人参与、全员共建、市民共享的机制。保证城区车辆秩序整洁、有序。


台儿庄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文件文字版:

18号台儿庄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整改方案.docx
18号台儿庄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整改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