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031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18-04-09 发布日期 2018-04-09
发文机关 区司法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枣台司发〔2018〕7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枣台司发〔2018〕7号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
2018年4月9日



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6〕52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司发〔2017〕11号),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枣财行〔2017〕6号)和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枣台司发〔2017〕9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考核评估,是指区司法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按行政村逐村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第三条  考核评估由区司法局总体部署,由考核评估小组(附件1)具体实施。

考核评估采取查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问卷调查、召开村(社区)干部群众座谈会、走访或电话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可邀请镇(街)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等参与,提供意见。

第四条  考核评估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  考核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评估内容、方法和标准

第六条  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基层干部群众评价、法律顾问职责、工作记录、信息报送、投诉及处理情况等方面。

第七条  考核评估以法律顾问合同中约定的职责、村(社区)干部群众满意度等为基础,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的方法,对照《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量化评分表》(附件2)进行。

第八条  基层干部群众评价是指村(社区)干部群众对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评价,分值为5分。考评采取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3)的形式进行,根据调查问卷换算得出分数。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级,对应分数分别为5分、3分、0分。

调查问卷由考核评估小组、司法所负责发放、回收、统计,村(社区)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发放调查问卷20份;村(社区)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发放调查问卷10份。最终评价等级,由问卷中评价次数最多的等级确定;次数相同的,取高一级的评价等级。

第九条  法律顾问职责是指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分值80分。

1.配合村(社区)公开个人信息,分值5分。法律顾问要配合村(社区)在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公示栏、便民信箱,公布个人姓名、职责、联系方式、执业证号、驻村时间等。未按要求公开的,扣5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2.建立工作微信群,分值5分。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建立面向对口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未建立微信群的,扣5分;未利用微信群开展工作的,酌情扣分。

3.每个月到每个村(社区)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服务时要发放由区司法局统一印制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单,分值5分。服务时间少于8小时的,每月扣2分,扣完为止;1个月没有到村(社区)提供服务的,扣5分;未发放宣传单的,扣2分。

4.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分值15分。①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②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③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每少参与一项工作,扣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5.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分值15分。①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②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③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免除服务费用;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核定收费标准的70%范围内收取。每少参与一项工作,扣5分;服务对象对法律顾问的专业性、工作态度不满意的,酌情扣分。

6.开展法治宣传,分值10分。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或其他宣传活动,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讲座提纲或宣传资料,应及时提交司法所。法治讲座或宣传活动每少1场,扣3分,扣完为止;没有向司法所报送讲座提纲或宣传资料的,每次扣1分。

7.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分值10分。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拒绝参与的,扣10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8.协助处理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分值10分。村(社区)法律顾问要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司法所,为掌控社会矛盾动态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两委”、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向区司法局和镇(街)党委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拒绝参与相关工作的,扣10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9.参与镇(街)法律顾问团工作,5分。根据镇(街)法律顾问团召集人安排,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拒绝参与的,扣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第十条  工作记录是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分值5分。未建立工作台账的,扣5分;台账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是指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及时报送典型案例等信息,分值5分。未按要求报送或信息不真实的,扣5分;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第十二条  投诉及处理情况是指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被服务对象投诉,受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累计扣分不设上限;无投诉或经查证不属实的,可直接得5分。

第十三条  村(社区)法律顾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并记入考核评估总分。

(一)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得到镇(街)党委政府认可的,每次加10分。

(二)预防或化解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事件)发生,得到镇(街)党委政府认可的,每次加10分。

(三)化解信访积案,得到镇(街)党委政府认可的,每次加10分。

(四)报送的工作信息被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采用的,每条加5分。

第十四条  村(社区)法律顾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累计2个月没有到村(社区)提供服务的;

(二)煽动当事人上访闹事的;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或者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的;

(四)在其他方面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三章  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支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及下一年度是否推荐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村(社区)续签法律顾问合同的依据。

第十六条  根据考核结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予以补助,所需资金从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  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区司法局或区司法局推荐上级进行表彰。

第十八条  一次一票否决或连续两次考核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由区司法局更换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将名单报送市司法局,申请记入个人执业档案。

第十九条  连续两年或一年中有两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更换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由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第四章  工作责任

第二十条  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接受考核评估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资格,并报市司法局申请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组人员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依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未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村(社区),由村(社区)自行与镇(街)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小组成员名单

    2.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量化评分表

    3.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1:


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景涛  区司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晋仕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徐  涛  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单  浩  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施广勇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杜  军  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汤向阳  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附件2:


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量化评分表


村(社区):                 法律顾问: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基层干部

群众评价

村(社区)干部群众对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评价

5

法律顾问获得“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依次得5分、3分、0分

问卷调查


法律顾问

职责

配合村(社区)公开个人信息

5

未按要求公开的,扣5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实地查看


建立工作微信群

5

未建立微信群的,扣5分;未利用微信群开展工作的,酌情扣分

查看微信群,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每个月到每个村(社区)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服务时要发放由区司法局统一印制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单

5

服务时间少于8小时的,每月扣2分,扣完为止;1个月没有到村(社区)提供服务的,扣5分;未发放宣传单的,扣2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①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②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③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15

每少参与一项工作,扣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法律顾问

职责

①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②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③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免除服务费用;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核定收费标准的70%范围内收取

15

每少参与一项工作,扣5分;服务对象对法律顾问的专业性、工作态度不满意的,酌情扣分

查看相关资料,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或其他宣传活动。讲座提纲或宣传资料,应及时提交司法所

10

法治讲座或宣传活动每少1场,扣3分,扣完为止;没有向司法所报送讲座提纲或宣传资料的,每次扣1分

查看工作日志、讲座提纲、现场照片及其他资料


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10

拒绝参与的,扣10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司法所,为掌控社会矛盾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两委”、群众重大利益的事,及时向区司法局和镇(街)党委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10

拒绝参与相关工作的,扣10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法律顾问

职责

根据镇(街)法律顾问团召集人安排,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5

拒绝参与的,扣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敷衍的,酌情扣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镇(街)法律顾问团召集人了解情况


工作记录

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5

未建立工作台账的,扣5分;台账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查看工作台账


信息报送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及时报送典型案例等信息

5

未按要求报送或信息不真实的,扣5分;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查看上报信息


投诉及处理情况

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被服务对象投诉,受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5

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累计扣分不设上限;无投诉或经查证不属实的,可得5分

查看相关案件资料


加分项目

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得到镇(街)党委政府认可

10

每次加10分,无此情形的不加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预防或化解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事件)发生,得到镇(街)党委政府认可

10

每次加10分,无此情形的不加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化解信访积案,得到镇(街)党委政府认可

10

每次加10分,无此情形的不加分

查看工作台账,向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


报送的工作信息被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采用

5

每条加5分,无此情形的不加分

查看信息报送情况



附件3:


台儿庄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村(社区)

为推动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规范开展,更好地服务村(社区)干部群众,区司法局制作了本调查问卷,请您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评价,在认为合适的□内打“√”,感谢您的支持!

1.您是否知道本村(社区)有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A.知道□     B.不知道□

2.您是否知道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A.知道□     B.不知道□

3.您是否知道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值班时间?

A.知道□     B.不知道□

4.您是否了解村(社区)法律顾问能提供哪些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

A.了解□     B.基本了解□    C.不了解□

5.村(社区)法律顾问是否有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座谈会、宣传咨询等活动?

A.经常□     B.很少□        C.不了解□

6.非到村(社区)服务时间,村(社区)法律顾问是否随时接受群众以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的法律咨询并及时予以答复?

A.是的□    B.很少□    C.没有需求□   D.不了解□

7.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没有协助群众调解纠纷,告知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A.有□      B.没有□     C.不了解□

8.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没有协助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A.有□      B.没有□    C.没有需求□   D.不了解□

10.您对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满意度如何?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文件文字版:

枣台司发[2018]7号 一村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
枣台司发[2018]7号 一村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