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001 | 主题分类 | 工业_交通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发文机关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综执字〔2020〕3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
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台综执字〔2020〕30号
针对“问政山东”反映的三轮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依法监管,保障民生”的原则,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营运非机动车,规范客运市场,促进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面提升我区城市旅游形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从即日起对全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包括电瓶三轮车、电瓶四轮车、人力三轮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BRT站点、学校、医院、古城东门周边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进行整治取缔。其中限行区域为西至兴中路、东至运河大道、南至金光路、北至文化路。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整治管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要求、狠抓落实,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时间安排
整治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活动从7月31日开始,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果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31日—8月2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发布整治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非法载客非机动车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3日—8月25日)。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和随机加班、随机抽调人的“双随机”措施,对城区道路进行严密管控,特别对BRT站点、医院、学校、古城周边等地点非机动车非法载客在重要时段和交通高峰期安排人员专门值守,保证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不漏管、不失控,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每周至少组织三次大规模的晚间统一行动。基本杜绝了非法载客围堵公交站台行为,减少了市民乘车安全风险。
(三)巩固成果阶段(长期坚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区域、责任中队。实行错时值班、延时值守的机制,实现早7:00至晚9:30时段全覆盖管理。在巩固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将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的治理纳入常规性工作之中,形成长效机制。局效能督查小组不定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非机动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集中整治行动是提高我区道路通行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中队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具体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治不力的中队将予以严肃问责。
(二)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实施执法行为,按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办事。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念,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不断感召市民的文明自觉,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积极协助,形成合力。在做好自身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查处非法拼装改装(主要是加装篷盖的)、不遵守交通出行规则、“黑出租”无证揽客、违反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进行协助配合。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执法人员落实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督办。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在整治工作中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的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圆满完成。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31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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