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6955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2-04-28 发布日期 2022-04-28
发文机关 区卫生健康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卫健〔2022〕15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压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管理责任的通知

台卫健〔2022〕15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扎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压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管理责任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一)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点人员摸排管理制度和上报处置流程,摸清、统计本单位外出人员底数。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外出返回报备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工出市和返回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非必要不安排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有本土病例的地级市出差,如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居)、镇街报告,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措施。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信息报告等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要求,“应检尽检”人群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三)加强防控政策宣传。加强对职工的政策宣传和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根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出行政策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1〕243号)要求,做好出行政策公开、宣传工作,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疫情风险查询”功能,向职工推送每日最新的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名单,满足职工对防控政策的需求。 

(四)健全完善制度流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一)严格外出报备程序。严格落实外出、返回报备制度。近期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行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服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不要前往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在出差前和返回后,尤其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返回的,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要严格落实好集中(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因违反规定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指办发[2022]127号)要求落实“应检尽检”工作,优化“愿检尽检”服务,完成区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组织的定期、不定期核酸检测检测工作。

(三)依法配合隔离调查。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接受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核酸检测措施,不得弄虚作假。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工作。

(四)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全体公民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注意打喷嚏、咳嗽要遮挡的礼仪。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测体温、验健康码、扫场所码。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

(五)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聚集、减少外出,积极主动落实好个人责任。

(六)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返)台。确需入(返)台人员,提前3天进行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吉林省、上海市、徐州市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入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入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所有共同居住人员一律落实“足不出户”要求。其他市外确需返台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入台人员由接洽单位(个人)、入住酒店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来台当天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台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来台对接业务接洽单位及聘用外省市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返)台人员疫情防控,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七)所有干部职工都应按照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对不参加、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甚至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坚持“全域持码开放”“全员扫码入场”。未申领“场所码”的单位(场所)禁止开放经营或人员出入;对未按规定申领“场所码”或查控不严、使用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5天。个人要及时申领“山东健康码”,出入相关场所或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

(九)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确需举办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制定防控预案并向社区(村、单位)报告,经所在镇街批准后方可举办。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人员数量应控制在20人以下。

(十)不得将单位设为个人快递收货地址。境外邮件收件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及内件物品的消毒处理,在接触物品后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到邮政快递营业场所办理业务,要扫描“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交谈和接触。

各单位全体职工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接受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服务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或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8日


文件文字版:

22)15号关于进一步压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管理责任的通知.doc
22)15号关于进一步压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管理责任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