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6884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成文日期 | 2016-02-01 | 发布日期 | 2016-02-01 |
发文机关 | 区司法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枣台司发〔2016〕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司法局
关于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特约人员选聘工作的实施方案
枣台司发〔2016〕4号
为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司法行政机关特约人员工作,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根据区委统战部《关于做好选聘特约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台统发〔2016〕4号)要求,结合区司法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聘特约人员工作,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为建设“法治台儿庄”“幸福台儿庄”贡献力量。
二、重要意义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是健全和发展民主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措施。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特约人员选聘工作,有利于拓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知情渠道,更加有效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在做出重要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三、工作目标
围绕推动台儿庄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科学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思路,畅通司法行政系统特约人员知情、沟通、反馈渠道,加快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每年组织特约人员到我局参加至少两次活动,利用信函、短信、微信、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加强同特约人员的联系,使他们知情明政,了解工作情况,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四、特约人员的基本条件、职责、权利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法律素养及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作风正派,热爱特约人员工作;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特约人员工作。
(二)主要职责。协助区司法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促进区司法局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对区司法局的有关决策和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区司法局加强依法行政以及廉政勤政建设。
(三)基本权利。阅读区司法局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了解区司法局的有关工作及执行情况,参加有关政策的制定和理论问题的研讨;按照区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反映和转递来信来访、检举、举报、申诉和控告,并对办理结果提出查询;向区委统战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
五、特约人员聘任和解聘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及区委统战部工作部署,确定特约人员人选,向特约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特约人员名单。
2.特约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1年。任期届满时,及时聘请新一届特约人员,对上一届特约人员可根据情况续聘或解聘。
3.特约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解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因工作调动、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约人员的;无故或长期不参加区司法局特约人员工作的;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约人员的。特约人员的解聘由区司法局与区委统战部沟通协商后决定,并由区司法局以书面形式通知特约人员和有关单位。
六、组织领导
(一)提高重视程度。局党组牢固树立统战意识,把推动特约人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健全特约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研究部署特约人员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特约人员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研究完善有关制度,协调处理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了解和掌握特约人员工作的总体情况,收集和总结特约人员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区统战部门汇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形式,积极宣传特约人员工作及成效,努力营造支持和鼓励特约人员工作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
2016年2月1日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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