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314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发文机关 | 区财政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财综指〔20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台财综指〔2022〕7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综指〔2022〕12号) 和市住建局提出的分配意见及中央、省、市住房保障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预算指标101万元,资金编码为Z1350800028)。收入列2022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按用途列2022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已纳入中央直达 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要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按照《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21号)规定,要及时完善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表
台儿庄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
地区 |
补助实施期 |
2022年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1万元 | |||||
地方资金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完成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面积 |
≥年度任务 | |||
改造户数 |
≥年度任务 | |||||
改造楼栋数 |
≥年度任务 | |||||
改造小区数 |
≥年度任务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
有效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
≥80% |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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