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312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成文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发文机关 | 区财政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财综指〔2022〕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台财综指〔2022〕2号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枣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综指[2022]1号),现拨付2022年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万元,支出按用途列2022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本次下达补助资金纳入省级直达资金范围,并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0号)规定,及时完善区域绩效目标(附件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1、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表
台儿庄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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