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30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发文机关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人社发〔2021〕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台儿庄区技能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台人社发〔2021〕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枣庄市“技能强市”行动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41号)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培养一批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重大战略部署,紧扣我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提升劳动者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为核心,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建立科学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基本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新格局。到2021年底,全区培养技能型人才800人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00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00人以上,新增“枣庄市首席技师” 4名,“枣庄市技术能手”3名,新增备案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10家,培训各类劳动者3700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1.发挥职业中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龙头骨干作用。根据企业需求设立专业,调整学校布局,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办学层次,扩大我区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模,提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质量,切实发挥职业学校技能教育主渠道作用,紧密对接“6+3”现代产业体系,增设智能制造、智能装配、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旅游管理等课程,提升传统专业,打造重点特色专业,提升职业中专等技工院校办学层次。根据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职业中专培养人数不低于目标任务的20%。
2.发挥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开展“金蓝领”培训项目,组织区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依托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初、中、高级技能人才阶梯式培养,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促进全区技能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按照培训等级给予培训基地2000-5000元/人的培训补贴。根据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培养人数不低于目标任务的20%。
3.发挥企业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指导各类企业,特别是较大型企业,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支持企业通过自办培训中心,围绕产业需求,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鼓励支持有培训资质的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并按规定申领补贴,增强培训针对性、时效性。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贴合企业技能岗位需求开展校企联合培训,建立1—3年弹性学制,按培训工种及层次给予企业每年4000-6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简化补贴审批流程,采取“车间+教室”的灵活培训方式,降低企业培训成本。
(二)完善职业技能考核,加强技能竞赛力度
4.实施自主评价制度。严格贯彻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到企业进行自主评价政策宣讲及业务指导,组织各类自主评价中心对全区各类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培养的各级别技能人才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核,对评价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培养更多符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建立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调、互通互转的技术工人岗位制度。
5.完善考核晋升。凡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均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在技能岗位工作,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类职业资格评价。完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奖补政策,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发放补贴,给予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平台建设补助等。
6.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区工信局、交通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举办一次2个职业(工种)以上的全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根据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技能竞赛活动。对技能竞赛取得优异名次的选手在原技能等级基础上晋升一个技能等级,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分别为一、二、三等奖选手发放2000、1000、500元奖金,表现优异的选手推荐“枣庄市技术能手”的评选。通过技能大比武拓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成长通道。统筹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及其团队、指导教师、训练基地按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三)加大高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建设
7.加大摸底调研,建立高技能人才库。充分发挥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工信、国资委、人社部门的联动作用,抽调骨干力量对全区企业高技能人才进行调研摸底,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拔尖创新人才情况和企业需求,定期发布供求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区域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8.建设高技能人才工作站。鼓励行业企业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省级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技师工作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成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的突出作用,做好高技能人才资源的储备和综合开发,推荐至少2家企业参加市级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的评选。
9.开设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在市民中心开设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交流搭设服务平台。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
10.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驻外人才引进工作组、企业协会人才引进组织等,专门负责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2021年至少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到联系周边职业院校开展3次技能人才引进活动。
11.拓宽高技能人才引进形式。与区内重大的工程项目和产业结合引进,以工程或科研项目为基础来吸引科研型人才,通过讲学、兼职、培训、咨询、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
12.做好引进机制的资金保障工作。以固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在人才资源管理各个方面上,建立高技能人才专项基金,并不断增加基金规模。拓宽高技能人才投入融资渠道,可以通过财政专项投入、个人捐赠等来筹措资金,使金融和社会民间资本有参与的可能,形成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为高技能人才引进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形成多元化的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第一责任部门,财政、教育、工信等部门为责任部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研,并填写《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由人社部门负责统计汇总,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二)推进技能品牌创建。树立品牌意识,依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开发区,特色镇街、重点企业,落实相应技能品牌打造政策,重点打造2个在全市叫得响的技能品牌,争取打造1个全省叫得响的技能品牌。
(三)加大资金投入。高技能人才工作按属地化原则实施,根据高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竞赛、表彰、师资培训、职业标准、题库和教材开发等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引导企业增加对技能培训经费的投入,自主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培训,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渠道的技能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四)完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制定与技能水平挂钩的企业工资制度及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倾斜的机制,增加高技能人才的收入。建立高技能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采取工作简报、通报表扬、经验推广、事迹报告等手段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典型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举办技能人才成果展示活动,通过“谈”交流、“观”成果、“听”分享、“学”表彰的方式,宣传我区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及突出贡献。
附件1: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表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表(单位:人,元)
企业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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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企业规模 |
经营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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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人均月工资 |
提取职工培训经费 |
用于职工培训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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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结构状况、需求、待遇及措 施 职业技 能等级 |
技能人才年龄结构 |
技能人才学历结构 |
技能人才需求、工资待遇、措施 | |||||||||||||||||||||||||||||
人数 |
18 ∣ 30 岁 |
31 ∣ 40 岁 |
41 ∣ 50 岁 |
51 岁以上 |
月 平均工 资 |
高中技校及以 下 |
高 职 大 专 |
本科及以上 |
需求工种 |
月 工 资 待 遇 |
措施 | |||||||||||||||||||||
自主培养 |
联合、委托培养、新型学徒制培养 |
技工院校、社会招聘 | ||||||||||||||||||||||||||||||
初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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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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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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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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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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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涉及的技能人才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自主评价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其中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人员。2、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4、企业规模:大、中、小。5、经营领域:装备制造、IT行业、建筑行业、服务业等。6、工种如:电焊工、维修电工、车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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