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30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发文机关 | 区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应急发〔2021〕3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应急发〔2021〕37号
各镇(街)应急办,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机构,局属各科室:
现将《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应急发〔2021〕7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发〔2021〕21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附件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区应急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为工作主线,按照“全面、严格、治本”要求,通过开展学法普法、严格监管执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
1.区应急局制定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区应急局执法监察科牵头,基础科、矿山科、危化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工作实际,深入分析辖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形成良好氛围。各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送区应急局。(各镇(街)应急办,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二)集中学法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1.企业层面。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成立专门班子,将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纳入企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按照新规定新要求进行自查,尽快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总监等制度要求,并充实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区应急局基础科、矿山科、危化科、各镇(街)应急办,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各企业具体落实)
2.应急部门层面。各级应急部门要按照《枣庄市区(市)、镇(街道)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制度(试行)》要求,将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作为8月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各单位要至少举办1次执法人员培训班,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单位集中学法情况(包含企业)于9月1日前报送区应急局。(区应急局政策法规科、各镇(街)应急办,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落实)
(三)区(市)执法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分行业分区域开展集中执法,要在全面检查企业学法、自查落实等情况的同时,特别是对近两年来未处罚和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和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50家(区应急局不少于15家,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不少于5家),对于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没有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依法进行处罚。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报送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基础科、矿山科、危化科、各镇(街)应急办,经济开发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落实)
(四)专项执法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1.第二轮市级外聘专家包保检查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活动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2021年第二次联合专项检查。按照《市级外聘专家包保检查全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活动方案》,结合《枣庄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要求,配合市应急局组织开展第二轮市级外聘专家包保检查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活动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2021年第二次联合专项检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高水平安全专家,对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区应急局危化科负责)
2、重点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区应急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一是配合省、市应急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二是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重点工贸、烟花爆竹共10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本次活动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区应急局执法监察科牵头,区应急局基础科、危化科配合落实)
(五)异地执法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配合市应急局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次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由县级干部带队,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抽调市、区(市)级执法业务骨干,组织执法组,采取区(市)“A查B、B查C”的模式,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异地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查深、查实、查细、查到位,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区应急局执法监察科牵头,局属有关科室配合落实)
(六)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研究制定并逐一落实管用、实用的制度措施,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从源头上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单位专项行动总结及《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严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于12月1日前报送区应急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下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于8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区应急局),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严上加严、细上加细、实而又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铁腕执法,严厉惩处。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三)切实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集中整治,形成工作合力,依法用好停产、停电、扣押、关闭、失信惩戒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形成震慑。
(四)切实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防“三违”行为;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每个阶段要求的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统计表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主要做法、进展成效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策建议等。
联系人:朱光耀;联系电话:6689090;邮 箱:tezqgsm@163.com。
附件: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
2.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9.《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14.《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6.《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17.《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18.《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19.《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20.《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21.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2.《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2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2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25.《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2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7.《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
2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
附件2:
全区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序号 |
区(市) |
企业 |
检查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下达执法文书数量 |
出动执法人员数 | |||||||
查处 隐患 (项) |
一般 隐患 (项) |
重大 隐患 (项) |
立案处罚(是、否) |
拟处罚金额(万元) |
拟立案违法行为数(项) |
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是、否) |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是、否) |
其他措施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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