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3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
发文机关 | 区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安办发〔2020〕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台安办发〔2020〕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按照区政府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方案
为确保我区《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有效实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和调动区、镇街、村居及企业各级、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深化以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为中心,实行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专班。由区安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邵长明任组长;区安办副主任赵凯、李金华、马英林、段修文任副组长。专班下设协调调度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五个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实行分工协作
(一)协调调度组
组 长:邵长明
副组长:张成全
成 员:李加宏 朱凡迪(联络员 17806207982)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各组活动,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工作计划。2.组织相关专题会议,做好会议、活动文稿的准备工作。3.负责调度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隐患排查、整治、监管等统计数据,建立数据库,提供统计分析报告。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
组 长:赵凯
副组长:邱建 王 川 孙法团
成 员:苏华杨中华朱光耀(联络员 17806207277)
主要职责:1.检查、督查全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2.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线索,按规定移交或组织核查。3. 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跟踪督导落实。4.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下发督查通报,并跟踪督导落实。
(三)督导指导组
组 长:李金华
成员:王磊刘宁(联络员 17806207818)
主要职责:1.牵头督促、调度各联系帮包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对帮包镇街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帮扶指导,汇总督导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2.不间断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形成督查通报。3.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跟踪督导落实。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马英林
副组长:李佰海
成员:孙丽君、王敏、徐晴晴
主要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类会议、督查、检查和各小组办公条件、公务用车等的保障工作。
(五)信息宣传组
组长:段修文
成员:郑遵会孙琳(联络员 17806207303)
1.组织各级各单位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2.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培育典型,编辑刊发简报,为督导工作开展提供信息支持。3.与各级各单位信息宣传组密切联系,搜集、汇总专项整治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事故案例,提炼典型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媒体推介,并供各级各单位学习借鉴。4.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调度通报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每月调度统计各镇街、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企业数量、发现违法行为、下达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等情况。季度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月调度统计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等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专题会议机制。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总结通报三年行动工作进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将三年行动纳入专委会会议研究内容,定期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督办机制。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三年行动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镇街,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按照《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鲁政办字〔2015〕198号)和《山东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鲁安办发〔2010〕26号),视情况对三年行动期间的有关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四)督查巡查机制。区安委会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内容,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和执行情况等进行巡查,督查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五)正向激励机制。将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牵头部门采取加分制,根据组织协调分工负责部门推进专题、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加分。三年行动期间,各涉及的部门(单位),依据现有法规政策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牵头部门仅负责专题、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不额外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三年行动期间严格执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重点关注、责任追究、“一票否决”“黑名单”等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一)各级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任何人不得袒护、不得说情、不得姑息迁就,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认真整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文书、资料、凭证等,建立工作档案,按时、据实填报数据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形式主义。
(二)三年行动期间,各级各单位每月30日前向专班信息宣传组报送不少于4篇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三)专班各小组要按照专班统一安排,履职尽责,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好本小组的各项工作,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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