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303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发文机关 | 区财政局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财综指〔2020〕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台财综指〔2020〕12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枣财综指〔2020〕28号),现拨付城镇老旧住宅小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6.44万元,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列2020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预算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0号)规定,完善区域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台儿庄区财政局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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