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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05-08
发文机关 区城乡水务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水字[2020]21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台水字[2020]21号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以服从和服务于全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大局,建设和谐水利,实现人水和谐为目标,依托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深化水利基础设施改革,持续推进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资源水利建设,不断提升“治水、节水、供水”能力,依法治水管水,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

1.依法履行水行政职能。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重新制定并公布了我局《权责清单》,梳理出11类行政职权,共计243项行政权力,并依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制定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局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了水利建设、管理和执法权限,构建起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许可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便民服务指南,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了“双随机”工作机制。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了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具体范围,制定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和操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开展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专职、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范围,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工作信息、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等方面共公开信息80余条。

(二)依法履职履责,强化监督管理,水利法治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1.依法加强水利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四制”管理,同时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工程,常抓不懈,时刻不放松。2019年,我局实施了多个民生和重点水利工程,如投资40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解决了10个行政贫困村村民饮水安全问题;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泥沟镇3个移民村的饮水安全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完工后将解决920户299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投资1170万元的大沙河治理工程,完工后河道防洪标准将提高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

2.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三条红线”控制管理为抓手,全面开展以制度、管理、保障“三大体系”为重点的水资源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新办取水许可证4家,延续取水许可2家。积极推行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加强节水型社会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3.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全面建立起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水域岸线登记,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积极落实省河长办关于《全省河湖清违清障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对我区境内河道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完善法律程序、当事人主动配合拆除清理和区防指统一行动强行清除等方法步骤,于5月15日全面完成142处河湖清违清障任务;在8月份开展的清违清障“回头看”中,共排查河湖违法问题63处,省厅下达的卫星遥感影像12处,伊家河整改未销号问题2处。截止2019年11月20日共完成清违清障、“回头看”任务63处、卫星遥感影像12处、整改未销号1处。仅剩1处为伊家河南闸村,目前已编制完成《南闸村防洪影响论证报告》。

4.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为目标,加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建设过程监督检查,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省、市《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全面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行为,下达责改通知20余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理顺水行政执法机制,科学划分和界定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在水行政执法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建立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定岗定责、量化考核、加强理论学习等措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的“三定”方案为依据,梳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执法依据,清理审查机构性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水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执法过程进行全记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部门执法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二)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

(三)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缺乏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领导班子和科室、单位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水利领域重要政策文件列入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

(二)加强法治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改进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水平。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听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宣传好水利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将法治宣传贯穿水利工作,切实做到全面普法、全民参与。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抓好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信念教育,举办党建工作提升、业务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服务效能提升等系列培训,推动水利事业新发展。


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