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963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0-08
发文机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台儿庄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区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结合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等,对局本级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六类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台儿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编码、名称、类别、依据、主体、承办机构、执法对象、时限等事前公开的内容,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公示。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梳理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论证研究,可以采取双随机抽查抽检方式进行的,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修订《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机构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六类行政执法事项的承办机构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各类执法行为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各相关科室(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编制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和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具体办法,编制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怍,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各相关科室(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枣政办字〔2016〕36号),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政策法规与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室。按照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的具体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执法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重要性,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衔接。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将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规范完善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并积极推动人社系统执法办案、信息公示等平台建设。

(三)强化督促考核。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确保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docx
    附件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docx
    附件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docx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