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内容是什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31

答:2020 年7月3 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部署会议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的行为。2020 年 7月 3 日是区分新增问题和存量问题的时间节点,2020 年 7月 3 日以后发生的问题属于新增问题,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 3日之间发生的问题属于存量问题.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中的“耕地”范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所指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

1.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

2.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

3.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

4.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

5.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

(二)整治要求

1.坚决遏制新增,对新增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2.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全面摸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分类处置存量问题;

3.保障农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 [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