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是什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29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80%、70%、60%;退休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85%、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