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复查意见不服,怎么办?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29

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