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落户居民如何落户?
1.购房落户
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或近亲属拥有合法产权房屋供其居住的,可办理居住落户。申请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限近亲属提供房屋供其居住落户);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2.近亲属投靠落户
城镇居民的近亲属可申请投靠落户,投靠人近亲属可自愿选择随迁。申请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同意落户承诺书;个人实际居住承诺书;近亲属关系材料;派出所调查材料;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3.租房落户
租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住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或公租房,可申请办理租房落户。在我市实际租房居住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无法取得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的,可登记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申请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
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限落户租赁房屋);个人实际居住承诺书;派出所调查材料;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4.就业落户
凡已在我市城镇就业(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人员,可选择落户就业地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本市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落户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申请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信息(限城镇就业人员);在枣无合法产权房屋或稳定职业承诺书(需写明就业地详址,限本市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5.人才落户
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在居住地或拟就业地人才集体户落户。驻枣普通大中专(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可在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非驻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优秀农民工和乡村振兴、社会工作、经营管理、专业技能等各领域人才,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人才相关证明,可在居住地、拟就业地人才集体户或近亲属家庭户落户。以上人员近亲属凭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可办理随迁落户。
6.集体户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所属人员,可落户单位集体户。因房屋拆迁、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的灭失地址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地址落户人员在本市无自有房屋的,可落户社区集体户。集体户内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