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如何处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29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四十三条:“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