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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3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儿庄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78号;邮编:277400;电话:0632-6633827;电子邮箱:tezcz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台儿庄区财政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其中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6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政府采购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95条,财政收支信息10条,直达资金信息10条,重点领域信息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信息59条,其他类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密切关注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待发布信息均须经由局领导签阅《台儿庄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后方可在区政府网站对外发布,确保所公开信息符合相关保密制度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另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单独设置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栏,用以公开我区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单独设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栏,用以公开我区财政减税降税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计划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责任科室,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质量和政策解读水平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把信息公开关口,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根据受众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解读方式,拓展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直观性和易懂性,提高解读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全年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科学制定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区财政局本年度未收到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  

2024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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