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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儿庄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78号;邮编:277400;电话:0632-6611617;电子邮箱:tezqcz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儿庄区财政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12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62条,财政收支信息14条,直达资金信息29条,重点项目绩效信息5条,减税降费信息49条,其他类信息16条。2021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密切关注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待发布信息均须经由局分管领导签阅《台儿庄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后方可在区政府网站对外发布,确保所公开信息符合相关保密制度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另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单独设置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栏,用以公开我区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计划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责任科室,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0 |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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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1年,我局已就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缺少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等问题做了针对性整改。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部门会议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力度和人员保障,对各类需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政策文件予以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方便人民群众阅读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