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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儿庄区运河大道与华兴路交叉口向西180米路南;邮编:277400;电话:0632-6661666;电子邮箱:tezqsw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着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内容,明确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方面。梳理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分类予以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其中机构职能3件,法规文件1件,政策解读3件,规划计划1件,工作信息4件,行政权力运行公开8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件,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密切关注申请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由经办及分管领导签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所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将台儿庄区政府网站作为重要阵地,继续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延伸和扩展,经局党组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研究通过,同步向区政府办进行报备,于今年4月份设立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建设模块化信息专栏,链接部门政策信息端口,打通政务服务网入口,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线上线下融合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责任工作室,强化监督检查,更新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要求,对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共收到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级政协提案2件、区级政协提案4件。截至目前,承接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答复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其中机构职能3件,法规文件1件,政策解读3件,规划计划1件,工作信息4件,行政权力运行公开8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件,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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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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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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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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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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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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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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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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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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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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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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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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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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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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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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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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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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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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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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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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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载体,实时动态更新政策信息、部门工作动态80余篇,其中包含20余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兼具政治敏锐性和时效性,助力提高政府权威信息抵达率和部门工作政策知晓率。
二是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面做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积极探索并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通过图文、问答、视频等多样化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新媒体账号关注度低,辐射范围窄。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较少,且部分为局内部工作人员,对服务企业、群众的触达率不高,辐射和影响力较弱。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表达形式偏单一,对政策内容的解读工作做得少,信息质量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意识。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工作标准,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作用。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容保障。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并建立专人监管体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审核,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加强新媒体内容保障。
三是持续进行学习,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优秀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成功经验,思索如何做好宣传和内容提质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