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区安监局 来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台儿庄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加强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与宣传,利用例会、学习会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引导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信息公开意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息公开工作,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切实搞好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工作。实行扎口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各职能科室(队)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提供工作,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属性进行认定,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全年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信息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报告。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2017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台儿庄区安监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