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台儿庄区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2009年区政府继续深入全面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
区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区各级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8人,其中: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55人。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了《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共识
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分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实事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扶贫、致富、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劳动力转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财政预算、决策报告、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等方面。同时,要求各单位对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针对上述内容公开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设置了监督信箱、监督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09年年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占1.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5条,占5.3%,规划计划类信息31条,占1.4%,统计数据28条,占1.3%,业务工作753条,占34.9%,其它信息1207条,占55.9%。
各区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2条,各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09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39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986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527条。通过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已超过5.63万人次。通过公共查阅点及区档案馆接待公众咨询、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60余人次,借阅文件1件。全区共举行各类咨询、宣传活动50余场次,接受市民咨询3000多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9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区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当面申请1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件。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农业生产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件,答复率为100%,申请人比较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区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为0元。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力量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有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浓度等方面与公众的需求存有差距。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加以解决。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适应公众需求为导向,对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编写配套解读材料,方便公众理解政府信息。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二0一0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