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6-00607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结果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结果公告

台儿庄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自然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台儿庄区在本次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中共认定3个无主废弃矿山图斑,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6681647

联系地址:台儿庄区林运路

附件:台儿庄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认定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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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认定结果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