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6-00436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敦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台政任〔2016〕7号)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敦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台政任〔2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驻台各单位,各大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敦华为区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监察局派驻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磊为区监察局派驻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

董锋为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墉为区信息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守强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贾照伟为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作明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振明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徐浩为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延增为区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茂国为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方英为区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不再担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褚衍涛为区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李茂永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武保方为区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东为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运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锋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顿明为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会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亮为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广全为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怀臣为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分处主任,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职务;

闫鑫为区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不再担任区劳动保险处副主任职务;

韩勇为区劳动保险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超为区外国专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孟凡平为区房产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赵军为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徐义顺为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志强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振宇为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孟宪国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蔡福海为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龙广锋为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孙晋永为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龙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承波为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不再担任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杨守华为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韩学超为区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发光为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斌为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腾为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振忠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员会会长,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邓斌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栗涛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席,不再担任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兴玉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琦、孙媛媛为枣庄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邱以岭为区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程相为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马照光为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晓华为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贺晨为台儿庄古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区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孟涛为台儿庄古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生侠的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张体安的区劳动保险处主任职务;

王凯的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程克银的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职务;

刘娟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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