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6-00436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6年08月08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敦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台政任〔2016〕7号)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敦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台政任〔2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驻台各单位,各大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敦华为区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监察局派驻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磊为区监察局派驻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
董锋为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墉为区信息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守强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贾照伟为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作明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振明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徐浩为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张延增为区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茂国为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方英为区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不再担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褚衍涛为区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李茂永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武保方为区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东为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运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锋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顿明为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会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亮为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广全为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怀臣为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分处主任,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职务;
闫鑫为区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不再担任区劳动保险处副主任职务;
韩勇为区劳动保险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超为区外国专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孟凡平为区房产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赵军为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徐义顺为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志强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振宇为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孟宪国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蔡福海为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龙广锋为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孙晋永为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龙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承波为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不再担任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杨守华为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韩学超为区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发光为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斌为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腾为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振忠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员会会长,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邓斌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栗涛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席,不再担任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兴玉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琦、孙媛媛为枣庄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邱以岭为区畜牧水产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程相为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马照光为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晓华为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贺晨为台儿庄古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区监察局派驻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孟涛为台儿庄古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生侠的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张体安的区劳动保险处主任职务;
王凯的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程克银的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职务;
刘娟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