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1541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01日
  • 标  题:关于台儿庄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台儿庄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示

关于台儿庄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

保护范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技术标准规定,现将公示如下(见附件)。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611


附件


台儿庄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一览表


序号

台站

名称

地理

位置

经度

纬度

保护要求

保护范围

联系人

1

台儿庄九星山地震台

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狼窝村北

测震、    强震


117.60

34.70

1.铁路避让

2.公路避让

3.飞机场避让

4.大型水库、湖泊避让

5.采石场、矿山、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厂、水泥厂避让

6.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避让

7.大河流、江、瀑布避让

8.大型输油输气管道避让

9.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避让

10.6层楼以下(含6层)低建筑物、高大树木避让

11.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避让

1.Ⅲ级(含Ⅲ级)以上铁路:最小距离2.5公里

2.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最小距离1.7公里

3.飞机场:最小距离5公里

4.大型水库、湖泊:最小距离15公里

5.采石场、矿山、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厂、水泥厂:最小距离3公里

6.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最小距离0.40公里

7.大河流、江、瀑布:最小距离3公里

8.大型输油输气管道:最小距离10公里

9.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最小距离0.20公里

10.6层楼以下(含6层)低建筑物、高大树木:最小距离0.04公里

11.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最小距离0.03公里

侯海涛

6689058

2

台儿庄地震监测站

枣庄市台儿庄区兴中路100号(台儿庄区实验小学校内)

强震

117.73

34.57

3

台儿庄马兰屯观测井

台儿庄区马兰屯镇祥和庄园

水位、气压、水温

117.62

34.62

1.地下水开采避让

2.注水井避让

3.矿区爆破作业点避让

4.矿震活动区避让

5.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避让

6.铁路避让

7.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避让

1.地下水开采:10公里

2.注水井:1公里

3.矿区爆破作业点:5公里

4.矿震活动区:2公里

5.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10公里

6.铁路路堤边缘:0.5公里

7.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边界:0.5公里

侯海涛

668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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