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疗救助、医保基金监督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公开形式
1.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
2.“台儿庄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4.《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发行和网上发布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市民、社会单位可到区市民中心、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查阅纸质公报。可登录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tez.gov.cn/zwgk/zwgkzt/zfgb/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政府公报网页提供提供下载、打印等功能,使用更加便捷。)
5.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区档案馆(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查档电话:0632-6611315;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区图书馆(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102号;联系电话:0632-665539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节假日:9:00-11:00 14:00-17:00)、区市民中心(地址: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联系电话:0632-6616110;工作日8:30—17:00,节假日9:30—16:00)。
同时,在区医保局(地址:台儿庄区台中路市民中心4楼D区 ;联系电话:0632-668052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设置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点。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⑴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⑵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台中路市民中心4楼D区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80528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台儿庄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室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11582
传 真:0632-6615241
电子信箱:tezxxzx@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00738;0632-6611582
传 真:0632-6615241
电子信箱:tezxxzx@zz.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77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11591
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