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92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05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台儿庄区2021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履行好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工作目标。
- 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承担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中实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确保完成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目标任务。
(二)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监督制度,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提高,使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率达100%;医疗废弃物暂存设施建立率100%,且符合标准要求,完善各项登记制度。
(五)应急预案建立达100%,各项应急人员、物资储备等充足。
(六)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止疾病传播。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开展春夏季及秋冬季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
(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可与医疗服务专项检查相结合;
(三)组织一次对预防接种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行动成果,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四、监督重点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的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1、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2、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
3、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疫情报告管理应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专门的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门诊日志和登记本的项目填写要完整。 传染病疫情报告要及时、完整、准确。
2、传染病患者的接诊与医疗救治管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设立感染性疾病相关科室(门诊),设置要规范,运转要正常。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分诊点设置要规范;冬春季重点开展发热(呼吸道)疾病的预检分诊;夏秋季重点开展腹泻病人的预检分诊。
3、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要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各种制度并经常自查,医院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一次性医疗用品购置、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要严格规范的进行登记,医院感染检测要按规定进行。
4、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各种制度并遵照执行。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点),分类规范收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中心集中处置,交接登记完整。医院污水、污物的管理要符合规范要求。
5.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情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应设置传染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规、知识等有关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
6.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重大转染病防治的各项措施,实施结核病防治业务的归口管理,做好辖区卡介苗接种工作,艾滋病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治疗等要按要求进行。
(三)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2、建全一案八制,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
(四)消毒产品管理情况:
定期开展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及监测,规范管理消毒产品,落实索证制度,打击虚假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监管。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的重要手段。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落实开展监督执法。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按规定制作执法文书;要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执法。
(二)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等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检查要点全面细致地排查,不走过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对大案要案,要跟踪严查,加大传染病监督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
(三)要建立管理与监督联合工作机制。业务检查指导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管效能。重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时,应当将2020年重点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及问题突出单位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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