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领导。主要包括: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构设置。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及职能情况等。

3.规范性文件。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行政权力事项。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重要会议。主要包括:全区文旅系统召开的重要会议。

6.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7.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tez.gov.cn/zwgk/)。

2.《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发行和网上发布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市民、社会单位可到区市民中心、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查阅纸质公报。可登录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tez.gov.cn/zwgk/zwgkzt/zfgb/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政府公报网页提供提供下载、打印等功能,使用更加便捷。)

3.“文旅台儿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4.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5.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区档案馆(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查档电话:0632-6611315;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区图书馆(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102号;联系电话:0632-665539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节假日:9:00-11:00 14:00-17:00)、区市民中心(地址: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联系电话:0632-6616110;工作日8:30—17:00,节假日9:30—16:00)。

同时,在区文旅局(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6号;联系电话:0632-6611762;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设置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www.tez.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台儿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宣传科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6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21295

电子信箱:tezqwlj@zz.shandong.cn

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宣传科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6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21295

电子信箱:tezqwlj@zz.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2-6611762,电子邮箱:tezqwlj@zz.shandong.cn,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6号,邮政编码:277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台儿庄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室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11582

传   真:0632-6615241

电子信箱:tezxxzx@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00738;0632-6611582

传   真:0632-6615241

电子信箱:tezxxzx@zz.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77号

邮政编码:277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6611591

附件:1.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x

                                    

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