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50008/2024-01629
- 主题分类: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 标 题: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关于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建项目
2、选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吉东村东前薛路南
3、建设内容:项目依托现有厂区,购置SZS3000LX生产线一套,包括搅拌机、粉料筒仓、传送带和上料斗等生产设备,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906322029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0632-5109555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编制单位邮箱:317184381@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至枣庄市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经理。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枣庄市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