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50008/2024-01316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823-9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823-9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0240823-9),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涧头集镇贺窑村村东南翠屏山矿业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导致附近的桃园受损,矿山爆破导致附近房屋震裂,要求书面回复”。

二、问题属实情况

不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翠屏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经营单位为枣庄交通发展集团翠屏山矿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迅达爆破有限公司项目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矿山安设喷雾防尘系统,爆破前后均对爆破面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道路配置洗车机对车辆进行冲洗;购置洒水车3辆,不间断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装载点配备洒水车和喷枪进行喷洒抑尘;现场实施湿法作业。施工期间,该公司不定期采用分贝仪进行自主噪声监测,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扬尘、噪声进行实地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不超国家标准。

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爆破,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把关,每次爆破均有公安部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检测数据显示未超标。信访人反映的房屋位于贺窑村北,爆破点位于村南,经多次现场检测,测定质点振动互相垂直的三个分量峰值振速0.0467~0.4358cm/s)均小于安全允许标准(2.0cm/s)。

四、查处及整改情况

下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现场巡查监管,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落实环保要求,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现场防尘抑尘采取的措施的照片

2、自主监测噪声的照片

3、村庄测震点的实地检测照片

4、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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