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3704050008/2023-00212
- 主题分类: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标 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消防安全责任
各中小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校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消防副校长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定业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将消防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办法,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安排年度消防安全专项经费,保障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按规定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
(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六)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组织实施对本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分析研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
(十)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1.总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日常防火巡查、检查;
3.对接维保单位负责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办公室
1.负责对各类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负责行政会议消防类议题的准备,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3.组织和拟定学校消防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通告、通知等;
4.负责学校消防工作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做好公文的分类、整理和归档。
(三)教务部门
1.具体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
2.将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把消防教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活动统筹安排;
3.加强实践教学,每年组织学生到辖区消防站进行参观见学;
4.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四)总务(后勤)部门
1.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按时购买缺配和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
2.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4.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及超负荷用电,禁止师生在宿舍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并按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情;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五、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单位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况;
(二)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熟悉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疏散路线和学校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与引导疏散技能;
(三)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
(四)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五)根据单位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六、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五)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积极参加单位消防演练,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
七、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二)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
(四)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遵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工负责对单位所有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按照规定上报或自行维修。
八、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提醒学生注意防火安全;
(二)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
(三)对学生宿舍每天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四)管理、维护宿舍内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五)对进出宿舍人员提醒,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验室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检查、严格保管、熟练操作;
(二)严格执行实验试剂入库、领用制度,对危险药品要单独存放,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控制使用电炉或电热器具,实验必须使用的明火要严格管理,确保使用后及时熄灭;
(四)下班应及时切断电源、水源,禁止电气设备在无人监控的情况下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一、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内容;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总结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和目标、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四)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隐患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八)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化学危险品物品登记、保管使用管理要求和应急处置等要点;
(十)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况记录等内容;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四)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校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等场所。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加强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并实行严格管理。
(一)学生宿舍
1.学生宿舍值班室内应配备扩音器、应急照明灯、荧光棒、灭火器等必要应急处置装备。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从严管理,加强巡查,确保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
2.学生宿舍内应当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具,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敷设,不得擅自增设电气线路;
3.学生宿舍的供电应采取漏电保护和用电限流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4.学校应确保宿舍楼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应将宿舍楼的安全出口上锁。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内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在每间宿舍内设置消防安全须知和应急疏散路线图;
5.学生宿舍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不宜与其他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使用蚊香或其他驱蚊设备,应定点、定人使用,落实安全措施。夜间应落实专人定时巡查;
7.学生宿舍的门窗、阳台、外廊、疏散楼梯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等障碍物。
(二)学生食堂
1.学校应当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及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防火安全;
2.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
3.厨房应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罩等易污染处应每天清洗,油烟管道应至少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并制定灶台、烟道清理记录;
4.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阀门应定期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如发现燃气燃油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透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5.厨房内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设置独立的储瓶间,储瓶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在储瓶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储瓶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6.厨房内应配备石棉毯、干粉灭火器等,并应放置在明显部位;
7.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冷柜除外),关闭燃油燃气阀门,并做下班检查记录;
8.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宣传栏;
9.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三)体育场(馆)
1.体育场(馆)内严禁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体育场(馆)安全出口处应设明显标志。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疏散门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3.体育场(馆)应设专人管理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4.定期检测电气设备,对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的,及时维修、更换;
5.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软线。在地面铺设软线,应有防护设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应设金属接线盒,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在体育场(馆)举办文艺、体育、展览活动,必须遵守场(馆)防火管理规定。搭建台、板以及使用道具、设置布景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活动期间要增设巡逻、值班人员。活动结束后,对体育场(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切断活动适用的电源;
7.开馆期间,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指示牌及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安装的应急照明灯要保证正常使用;
8.禁止在开馆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9.灯光、音响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四)图书馆
1.学校应当制定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其防火安全;
2.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3.图书馆内严禁带入火种,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应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4.图书馆应指定专人进行消防管理,馆内开放期间,应加强防火巡查,确保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每天闭馆前,应对书库、阅览室等部位进行防火检查,清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5.图书馆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电器线路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电工进行敷设,不得擅自增设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
6.应保证图书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封堵通道和安全出口,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实验室
1.实验室(楼)应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每个实验室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不得使用电冰箱等密闭设备存放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药品;
3.在实验中用易燃、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以油为燃料的实验室要经常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实验过程中要有专人值守,对于危险性大的操作,应有可靠的灭火准备;
4.化学药品室仅限存放普通药品,各种试剂和药品应贴上标签置于玻璃柜内,需要避光保存的试剂和药品,可置于木柜内存放。有毒、易燃易爆试剂和药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实验室使用时按规定程序领取,实验结束后立即按规定清除。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化学试剂和药品;
5.实验室内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石棉布和沙箱等器材;
6.实验室内使用的电炉应放置在安全位置,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电炉的电源线应当采用电缆线;
7.实验桌(台)上应设置固定电源插座,将各种电源直接配送至实验桌(台),使用方便安全;
8.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应超过额定的用电负荷;
9.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修,并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应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六)计算机房
1.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2.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育;
3.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4.保持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5.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6.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8.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3.消防控制室应保证有容纳消防控制设备和值班、操作、维修工作所必需的空间,并配置相配套的设施;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4.消防控制室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5.消防控制室应确保消防设施及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外线电话;
7.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八)变配电室
1.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应存放木箱、纸箱等可燃物;
2.应定期检修变压器和配电盘,察看线缆接头等部位的接触或温度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2.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4.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5.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6.学校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7.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同时报消防部门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二)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
2.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学校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扑救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补充灭火器材。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一)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二)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建筑应在每层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开式外开门。宿舍、办公、实验区等非正常出入的、具有安全防范要求的公共疏散门应采用电磁门等安全逃生门;
(四)建筑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隔断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特别是宿舍楼在夜间严禁将安全出口锁闭;
(五)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六)二层以上的宿舍楼宜在适当位置安装救生缓降器。
五、火灾危险源管理
(一)电气管理
1.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2.电气设备由具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使用的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同时委托具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
3.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由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后应委托具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
4.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5.室内电器线路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等保护或采用阻燃电缆;
6.配电箱、电表箱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源开关、断路器等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
7.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8.学校放假等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9.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二)动火管理
1.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动火审批程序、施工人员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3.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防范措施;
4.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在批准的动火作业区域内动火;
5.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
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1.建立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物品登记、管理人员资格、使用储存要求、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火种管理、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2.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后勤保障用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定量、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4.严禁将易起化学反应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混合存放,冰箱内须低温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
5.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
六、消防车通道管理
各中小学校应加强对学校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管理,划设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标志标线,设置禁止占用、遮挡的禁止性标志;为学校及其建筑物设置的消防车道、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应被占用。
七、消防标识化管理
(一)学校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二)常闭式防火门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三)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标示,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的区域;
(四)重要设备房门上应设置标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五)消防水泵、报警阀、控制柜应设置明显标牌,标明编号、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内容,阀门应注明常开、常闭标识;
(六)消火栓、灭火器箱门上应分别设置“消火栓箱”、“灭火器箱”标牌,并张贴操作方法图例;
(七)电梯按钮附近或扶梯上行醒目位置应张贴火灾禁用标牌;
(八)防火卷帘正下方应划定黄色标示线,并标明防火卷帘下方严禁占用提示语。
八、其它消防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校在新建、扩建建筑、建筑装修改造和改变建筑用途时,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依法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第三章 防火巡查、检查
一、巡查、检查频次
各中小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学校消防档案,寄宿制学校还应当加强夜间巡查。每月和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检查表格参见附件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防火巡查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和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设置部位是否存在堆放物品等影响防火卷帘正常工作的情形;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施工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防火保护等消防安全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火灾隐患整改
(一)对可以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通知存在隐患的部门、岗位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二)对无法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研究确定隐患消除措施、组织制定隐患消除计划;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所需的各项保障;
(三)对确实无法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决定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或岗位是否立即停止产生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对立即停止可能产生更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停止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
(四)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岗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五)隐患消除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复查,以确认火灾隐患消除。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一般规定
(一)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内容;
(二)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定期组织考核;
(三)学校应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教育同交通、防震等安全教育一并纳入学生安全课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学生受教育率达100%;
(四)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体验室,内配有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模拟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装置,各种消防器材展示等,校园的宣传栏内设置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2块(期),并及时更新。
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中小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应当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或邀请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员担任学校的消防辅导员,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集中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二)组织开展消防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三)组织师生集体参观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消防博物馆、消防教育基地等,每年不少于1次;
(四)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其他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一)宣传和培训的范围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5.其他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二)宣传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及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三)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并会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学生疏散。
(四)消防教育和宣传、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一、一般规定
(一)各中小学校应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制度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小结与讲评等内容;
(二)各中小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并结合不同建筑分类制定专项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程序,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火灾发生时,现场教职员工应当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疏散,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协调各职能小组和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救援行动;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具,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三)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四)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安全通道和安全门迅速撤离火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六)机动组:根据灭火、通讯、疏散等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应保障,或适时增援。
三、预案的一般程序
(一)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教职员工参与灭火救援;
(二)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人员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在一分钟内自发组成灭火救援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
(三)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预案,通知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和各职能组向起火部位集结开展灭火和救援工作;
(四)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人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携带灭火装备和器材,向火场集结,在三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五)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职能小组按照分工,积极开展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行动。
四、预案演练
各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举办重要节庆、文体活动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一次综合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第六章 消防档案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以及燃气、电子设备检测等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防火检查与巡查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活动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第七章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各中小学校应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记录表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电话: | |||||
单位性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 | |||||
自查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自查方法 |
自查情况 |
备注 |
消防管理制度落实 |
1 |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存在变更。 |
检查相关材料 |
¨是¨否 |
|
2 |
新变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同步签订《告知书》《承诺书》。 |
检查相关材料 |
¨是¨否¨不涉及 |
||
3 |
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本单位完成当月防火检查、巡查。 |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评定 |
¨是¨否 |
||
4 |
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逐一实施整改。 |
现场查看 |
¨是¨否 |
||
5 |
对未能当场整改的隐患,是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并落实整改期间的严管严控措施。 |
现场查看 |
¨是¨否 |
||
6 |
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现场查看 |
¨是¨否 |
||
7 |
是否对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
现场查看 |
¨是¨否 |
||
8 |
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评定 |
¨是¨否 |
||
9 |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演练。 |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演练 |
¨是¨否消防演练次 |
||
10 |
是否进行全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
现场提问 |
¨是¨否培训员工人 |
||
消防控制室标建设 |
11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现场查看 |
¨是¨否共有人持证上岗¨不涉及 |
|
12 |
是否安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控系统。 |
现场查看 |
¨是¨否¨不涉及 |
||
自动消防设施维保 |
13 |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评定 |
¨是¨否¨不涉及维保公司名称:维保资质编号: |
|
消防力量建设情况 |
14 |
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 |
现场查看 |
¨是¨否微型站人专职队人 |
|
15 |
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
平时掌握 |
¨是¨否 |
||
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
16 |
有无重大火灾隐患。 |
综合评定 |
¨是¨否 |
|
说明:1、可根据实际,增加减少检查项目及内容。 2、如有单位没有相关内容,勾选不涉及项,或在备注列里面注明情况。 |
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安全疏散 |
安全出口 |
|
疏散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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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探测器 |
|
控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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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报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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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设施 |
消防水池 |
|
消防水箱 |
||
消防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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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接合器 |
||
室内消火栓 |
||
室外消火栓 |
||
自动灭火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 |
||
其他自动灭火系统运行情况 |
||
其他设备 |
防火卷帘 |
|
防火门 |
||
灭火器 |
||
应急照明灯 |
||
疏散指示标志 |
||
应急广播系统 |
||
消防专用电话 |
||
消防电梯 |
||
防排烟设施 |
||
其他情况 |
用火、用电情况 |
|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
||
消防车道 |
||
检查人员签名: |
||
备注 |
每月和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