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机构职能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0632-6611511

电子邮件

tezzfb@zz.shandong.cn

传真号码

0632-6615241

网址

http://www.tez.gov.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各级各类文电、文稿的收发、传阅、报批、归档管理以及保密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查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综合性文稿等。对区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意见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十)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运行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级政务服务热线,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依托、遵循全市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等。指导全区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方面工作;负责外地驻台办事机构登记备案、节能管理等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综合归口管理全区外事工作。承担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区信访局。

(十八)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规则, 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协调、配合上级驻台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区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

(十九)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负责联系协调驻本区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二十一)负责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负责全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承担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区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指导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完善监管工作机制。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督促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配合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组织推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行为,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宣传部在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信息安全整体工作。

2.与区委宣传部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做好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

3.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信息产业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