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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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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教育工作室牌子)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

    负责财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劳动工资、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人才交流与服务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室(挂督查室、信息宣传室牌子)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涉及审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听证,处理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牵头落实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受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牵头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牵头负责窗口服务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

    牵头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市场准入审批室

    职责:负责涉及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市场监管、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投资建设审批室

    职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审批、备案、验收等事项;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的发展改革、工信、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城乡水务、涉及投资项目的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涉及建设方面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社会事务审批室

    职责:负责涉及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项目投资以外的涉及交通运输等领域事项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服务;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涉农事务审批室

    职责:负责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

    职责:

    (1)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规范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2)组织实施区审批服务局承办事项的接件受理、现场踏勘、技术审查、档案整理等审批辅助工作。

    (3)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咨询引导等服务工作。

    (4)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日常考核等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和调查工作。

    (5)承担行政审批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与物业服务、政务服务外包等机构的对接工作,为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

    (7)完成区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台儿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职责:

    (1)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

    (3)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

    (4)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协助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持。

    (5)承担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6)完成区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