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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台儿庄区审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制工作室牌子)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全局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纠正或者责成纠正全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承担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本系统审计项目计划。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

(二)财政审计工作室(挂企业审计工作室牌子)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决算草案,镇(街道)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拟定全局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负责组织审计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三)行政事业审计工作室(挂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室牌子)

职责:负责审计区直有关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管理的教科文卫等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审计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镇(街道)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对区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机关党组织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做好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服务工作。

(2)承担做好对公共资金、固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国家及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配合做好区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审计服务工作。

(4)配合做好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5)完成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台儿庄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做好对全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的辅助工作,承担做好对区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辅助工作。

(2)承担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关辅助工作,为区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提供业务服务、业务咨询和业务支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调研及相关课题的科研工作。

(3)承担全区政府投资审计有关业务指导,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的辅助工作。

(4)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为区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重大项目稽查提供业务服务、业务咨询和业务支持;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调研及相关课题的科研工作。

(5)完成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