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1.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
进一步强化部门落实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职能,调整优化6个内设机构职责。
(1)将政策法规与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室更名为政策法规与营商环境工作室,加挂劳动关系与基金监督工作室牌子,不再保留行政许可工作室牌子。综合办公室不再加挂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工作室牌子。
(2)将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工作室更名为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室,不再保留农民工工作室牌子。
(3)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室更名为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工作室,加挂农民工工作室、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室牌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优化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见附件。
2.调整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责
(1)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室的“援企稳岗补贴审核,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职责调整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将综合室的“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业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职责调整为“参与制定全区就业创业资金和促进就业创业资金补助预决算方案;配合督促检查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落实;负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本单位财务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拟定财务计划,承担财务报表的编制;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内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将统计信息室更名为就业失业监测与规划研究室。将就业失业服务室的“承担失业动态监测信息上报”“承担全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承担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职责调整至就业失业监测与规划研究室。
在职业培训室新增“承担全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承担全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组织指导、技术支持等工作。指导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承担技能竞赛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与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职责。
在人才服务室新增“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高校毕业生校园求职招聘活动,提供就业信息网络服务”职责。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优化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见附件。
(2)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在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加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智能服务中心牌子。
在综合室加挂智能服务室牌子,新增“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经办事项反馈、跟踪、预警、提示相关业务工作室及时处理待办业务”职责。
在居民保险室新增“承办居民养老保险风险防控工作、疑点数据提取与整改工作”职责。
将基金财务室更名为基金管理和统计室,新增“承担社会保险事业规划运行情况预测、预警及分析。负责居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职责。
在待遇支付室新增“承担工伤职工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申报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援企稳岗补贴审核,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职责。
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优化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见附件。
附件:1.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pdf
2.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优化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pdf
3.台儿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优化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