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室牌子)
(二)人事工作室(挂科技教育工作室、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三)政策法规工作室(挂发展规划工作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室、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牌子)
(四)农村工作室(挂乡村产业发展工作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工作室、市场与信息化工作室牌子)
(五)农业综合工作室(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畜牧与渔业管理工作室、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牌子)
(六)农业生产管理工作室(挂种植业管理工作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室、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室牌子)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职责:(1)贯彻落实党在“三农”工作中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担当作为,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2)承担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优秀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和转化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集成、示范和普及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农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和化验工作技术支撑及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工作。
(5)承担开展新型农民、农民科技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农机有关技术等农业农村相关培训及办学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农作物病虫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7)承担植物检疫普查、监测、防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预警预报及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发生危害情况调查、会商、防控,及时发布病虫情报。
(8)承担耕地质量评价与管理、耕地培肥与改良及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及相关农业项目实施工作。
(9)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及外来物种管理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10)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台儿庄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职责:(1)承担畜牧、水产业发展的技术性工作,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保障服务。
(2)承担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生动物防疫技术辅助工作。承担全区种畜禽(水产苗种)、毛皮动物养殖、奶畜饲养、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报告、风险评估。承担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全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4)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台儿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职责:(1)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管理,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工作提供服务。
(2)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登记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3)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
(4)协助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与监测工作。
(5)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等工作。
(6)为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审计提供服务保障,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等工作。
(7)承担农民负担监测工作。
(8)承担农田建设调研,提出改进农田建设的意见建议,开展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和农田建设统计等服务工作。
(9)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促进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工作。
(10)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台儿庄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职责:(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指示,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2)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协助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政策,为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服务保障。
(3)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台儿庄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及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2)承担动物疫病宣传教育和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流行病调查、疫病净化、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技术性支撑工作。
(3)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